010-89735399
追求卓越
小微企业发展困境(用工难)

小微企业发展困境(用工难)

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用工难的问题,归纳起来无外乎两个方面,一是招工难,一是用工贵。两者造成小微企业在用工方面的困局,使企业难以持续发展。

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,不论是因业务量增长、规模扩张、市场开发、客户维护等哪个原因,均需要增加员工数量。社科院调查显示,53%以上的小微企业常年存在招工需求,79%的小微企业存在阶段性招工需求。而其中只有11.7%的小微企业的招工需求得到满足。

招工难有小微企业自身的原因,也有市场大环境及劳动者层次的原因,甚至也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、政策方面的原因。小微企业多是技术含量低、或不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加工企业,或是市场服务企业,没有规模效应,很难吸引高技术、高素质的人才。对于用工期望也仅限于可以提供初级劳动的劳动者。而目前劳动力市场中初级劳动者已经是90后的天下,这个年龄层的劳动者,他们的择业观已经不再是稳定、发展,而是自由。所以造成务工人员流动性加大。而人员流动性过于大后,企业为了维持可以承受的用工成本,只能选择接受更低薪资的员工,结果往往造成人员更加流动。当然,企业高级技术或高级管理人员选择自主创业也不鲜见,造成企业人才的流失。另外,目前我国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,倾向性明显,各种保护政策更是层出不穷,甚至司法体系亦对劳动者采取一边倒的倾斜。以上种种是造成小微企业用工难的一个重要方面。

企业用工成本快速走高,也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巨大困境。首先多数小微企业不具备强大的资金支持,难以支出具有足够吸引力的薪金。而当前社会生活成本急剧上升,造成劳动者对于薪金的期望远远高于对职业发展的期望,甚至是衡量一份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。很多小微企业难以使自己的工资涨幅跟上物价涨幅。当全社会的工资均在提高的时候,小微企业不得已也得提高工资标准。但小微企业碍于自身实力的限制,要维持高昂的用工成本,往往难以为继,是造成小微企业困境的另一重要方面。

针对小微企业招工难、用工贵的现实,律师可以为企业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用工制度,包括劳动合同制度、集体劳动合同、员工股权激励计划、劳动保护、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等规章制度,以符合企业现状与利益,满足企业发展需要,从源头保证企业健康快速发展。


卓以诚,策而精
    卓策律师秉承诚信、务实的执业理念,用我们最大的诚信,最严谨的作风,最细致的工作为您提供最精良的法律方案,为您事业的蓬勃发展保驾护航。
    北京卓策律师事务所
    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A座2105室
    联系电话:010-53518169
    QQ:2199891165




法律声明    网站地图    合作伙伴    
北京卓策律师事务所微信
法律声明    网站地图    合作伙伴    
北京卓策律师事务所微信